在当代社会,夫妻共同创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股权的分配与管理自然成为夫妻双方关注的焦点。法媒汇屈新峰律师认为,夫妻共同创业,必须明白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法律规定,这个时候再确定如何分配股权。
一、法律默认:
1.公司财所权利为夫妻共同所有,各占50%财产权。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创办了一家 企业,那么企业的股权在法律上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公司经营权利按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享有。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应当清晰,股东出资应当明确。股东权、经营权、表决权等是商法层面的权利,涉及到夫妻之外的不特定企业或个人,因此受商法调整。
二、协议可以约定夫妻公司的财产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分配并非简单的“五五分”。《公司法》规定,因此,在夫妻共同创业时,应当明确各自在公司的出资额,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这样,在日后公司分红或股权转让时,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夫妻股权的分配还应考虑到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例如,一方可能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另一方则负责资本运作。在这种情况下,股权的分配可以适当倾斜,以体现各自的贡献。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夫妻双方在创业之初就应签订一份《股权分配协议》,明确双方在公司的权益与义务。这份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分配比例、股权转让的条件、股权的继承与赠与等内容。
三、夫妻关系的关键因素是家庭关系,家庭关系的核心是“感情”
夫妻共同创业,风险不仅仅关乎两人,更是牵动着整个家庭。因此,夫妻双方都深知输不起,这种心态使得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往往过于较真,导致家庭与公司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在众多夫妻创业案例中,由于双方能力普遍较强,矛盾和冲突自然难以避免,犹如火星撞地球。
股权的核心是权力。即便是夫妻,共同创业,股权在婚姻法中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正因为如此,许多夫妻在创业初期,由于对权力作用和规范治理认识不清,常常以感情和个性来管理公司。这导致不少夫妻创业者在家谈工作,在公司还是谈工作,甚至吵架也总是因为工作。我对此深有体会,因为我有一位能力出众的潮汕妻子。在我创业初期,对于股权等复杂问题尚处于摸索阶段时,我常常在争吵中“败下阵来”。
夫妻创业失败的案例屡见不鲜,原因在于股权比例往往默认为50:50。因此,我们需要明确股权两项基本的权力:分红权和表决权。
四、夫妻关系股权的建议
夫妻创业者提供的一种股权分配方案:分红权各占50%;表决权则根据创业初期谁承担责任更大、谁带头,谁就拥有100%的表决权。这样的分配方式可以简化问题。
如果男方是创业主力,他可以选择将100%的分红权让给女方,使家庭决策权归女方所有,而公司决策权则归男方,实现家庭与公司的互不干涉,达到皆大欢喜的效果。
夫妻创业,,随着公司日益成熟、规模扩大、管理规范,其中一方在公司内部的地位应逐渐淡化。毕竟,一个人的幸福不仅取决于事业的成功,更在于家庭的圆满与事业的平衡。屈新峰律师认为,聪明的创业者,在处理夫妻关系时,一定是懂得平衡与退让的艺术家,夫妻创业财产权的争夺和经营权的争取,只有在离婚时起到作用,如果不离婚,这种争夺和纠纷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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