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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手时就出手!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字号+ 整理:法媒汇平台 理念:律师+媒体+资源 2018-12-29 04:56:46

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其实已经比较完整,一些地方正当防卫制度实际沉睡,甚至还有一些办案机关存在对正当防卫错误的理解和适用。树立正确理念,正确···

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其实已经比较完整,一些地方正当防卫制度实际沉睡,甚至还有一些办案机关存在对正当防卫错误的理解和适用。树立正确理念,正确贯彻执行,强化责任担当,激活正当防卫制度,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十分必要。近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就正当防卫结合案例进行了答记者问,向外界清晰传达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界限问题,今天屈新峰律师就为你进行进行解读。

一、预知侵害携刀防卫,该携刀就携刀。

关键点:要看是否存在行凶的事实。

解释:

1、预知有人意图伤害自己,随身携带刀及其他防身武器的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2、下文中最高检的意思是:A的做法本身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只要B确实存在;行凶的事实,则A也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以最常见的医患纠纷为例。假设医生A因为医疗纠纷被患者家属B骚扰,B在骚扰中提到要伤害A,A认为这种威胁是实际存在而非空穴来风,所以A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刀具或者棍棒之类的硬物,后来B真的兑现威胁,对A进行人身伤害,这时A拿出随身携带的武器将B击伤甚至击毙,这种情况下在以往极大概率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二、别人拿刀砍你,该回砍就携刀

关键点:暴力手段对等

解释:

1、别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勇敢的拿刀砍回去。

2、下文歹徒A刀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歹徒A,暴力手段对等,哪怕结果严重不对等,也认定正当防卫。

在原来的司法实践中主要比对双方的伤势是否均等,如果防卫一方的伤势明显轻于加害一方,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比如有歹徒A持刀砍无辜路人B,B夺下刀子对A连捅三刀致其当场死亡。以往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最高检新的解释原则是,不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而是以暴力手段论,只要暴力手段对等就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所以歹徒A刀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歹徒A,暴力手段对等,哪怕结果严重不对等,也认定正当防卫。

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歹徒A只是给你两个飞腿,你回身掏出一把匕首把他刺个对穿还是不行的,暴力手段要对等,也就是说对方采用什么级别的暴力,你才能回以什么级别的暴力,这一点很关键。

三、防卫回砍仍不安全,该追砍就追砍。

关键点:看行凶者是否远离现场或不再构成威胁。

解释:

1、别人拿刀砍你,你夺下刀砍回去,砍着砍着对方跑了,你觉得不安全可以继续追着砍。

2、防卫的时长可以到: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这个案例很经典,就是不久前发生的江苏昆山“社会我龙哥”被于海明夺刀砍死案。

当时“社会我龙哥”拿着刀舞舞喳喳的威胁要砍于海明,由于平时疏于训练刀法,导致家伙意外失手落地,于海明眼疾手快把龙哥丢弃的刀捡起砍回去,龙哥撒腿就跑,奈何酒色掏虚了身子,被于海明追上掀翻在地,乱刀击杀。

警方最初认定于海明拾刀在手后,龙哥已经失去了继续加害的能力,于海明的做法有防卫过当嫌疑,但在检方的帮助下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理由就是于海明认为龙哥跑回车里没准还要拿枪换炮,所以追上去砍的几刀是因为自觉不安全,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案例的正面意义在于,今后正当防卫的时长可以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4、表现行凶可能,该防卫就防卫。

关键点:不需揣摩行凶的真实目的,只要实质受伤害威胁。

解释:

1、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

2、下列中因为B处在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威胁下,他并不需要揣摩A的真实目的就可以实施防卫。

举例说明,江湖大哥A拿着砍山刀堵在门口威胁B,说B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B,并且拿刀子在B的面前比比划划,甚至用刀背触碰了B敏感的肌肤,也许这时候江湖大哥A只是想吓唬吓唬B,并没想真的砍人,如果是以往,B直接夺下江湖大哥A的刀把A砍翻,这极有可能被认为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

但今后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B处在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威胁下,他并不需要揣摩A的真实目的就可以实施防卫。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起因虽是孤立个案,但却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对此,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孙谦认为,激活防卫制度可以警示恶意滋事者,让公民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但充分行使正当防卫权不等于“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所以在发生社会矛盾时滥用武力不是正当防卫。

孙谦还强调,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更是如此。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具备条件的应当优先选择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解决矛盾、防范侵害,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避免滥用武力,共同培育和谐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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