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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汇屈新峰律师:媒体监督-权利与义务的边界】

字号+ 整理:法媒汇平台 理念:律师+媒体+资源 2024-10-26 11:51

近年来,我国新闻记者由于采访报道卷入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据资料显示,在这些案件中新闻记者的败诉率为30%。可见,新闻记者在采访报道中确实常有违法现象发生。追本溯源,主要是他们还不知晓自身采访报道的权利和义务所致。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新闻法》

近年来,我国新闻工作者在采访报道过程中遭遇的法律纠纷逐渐增多。据统计,新闻工作者的败诉率高达30%,这一数字足以引起我们对新闻行业现状的深思。分析这些案件背后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的采访报道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清。虽然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新闻法》,但《宪法》与《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已经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以下,我们将对新闻工作者的几项基本权利进行分析,以揭示其权利与义务的边界。

1、【服务人民与社会主义的权利】
《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规定,为人民服务是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新闻工作者肩负着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任务,他们通过采访活动了解国家政策,传递人民心声,并利用自身媒体平台,有效实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目标。

2、【言论与出版自由的权利】
《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出版自由是新闻自由的核心内容,新闻媒体作为言论自由的物化形式,承担着传播信息、监督社会的职责。在我国,新闻自由不仅得到物质保障,更强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反对将新闻活动物质利益化。

3、【舆论监督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一条虽未直接提出“舆论监督权”,但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无疑是舆论监督的体现。舆论监督不仅是新闻的重要功能,也是社会公正与自由的象征。以河南“张金柱案”为例,媒体的积极报道与监督,推动了正义的实现,显示了舆论监督权利的重要作用。

4、【采访权】
新闻工作者在搜集和传播信息过程中,行使的是采访权。采访权的保障是新闻工作者顺利完成职业任务的法律基础。然而,现实中新闻工作者在行使采访权时,常常遭遇拒绝、冷漠甚至身体威胁。缺乏具体法律规定,使得新闻工作者在面临困境时往往束手无策。

5、【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新闻工作者的新闻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两方面,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6、【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的权利】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新闻工作者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传达给人民群众,同时也要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新闻工作者在享有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肩负着重大责任。他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还要坚守职业道德,正确行使权利,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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